第400章 基层调研之土地问题论(2 / 4)

研究参考。

原本隶属于京师的一号农庄和二号农床,因为承担特殊任务,不在改革序列,一号是负责外来物种测试的红薯,土豆这种,外来物种虽然高产,但是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,因此要在一号农庄进行测试,包括试点的农具生产方式,新出的育苗等相关的都在一号农庄进行测试。本质是科工院隶属的农科院,专门用来测试的农场。

二号农庄主要是生产,酒类相关作物。目前来说,由于粮食产量客观原因,酒还是比较稀有的,属于管控物质。一方面是确实有这个必要,另一方面是酒有医用价值。因此,二号农庄承担的属于经济类作物,每年会有适当的财政拨款。

中央决定开放土地政策,但保证前提。第一,土地政策是国有体系,目前时机已经成熟,农业集团要执行拆散土地归为国有,不得擅自买卖。(这是客观原因,我们现在开放土地买卖政策,那些地主乡绅肯定会花大价钱买回来,一方面呢,是出于文化传统,虽说农民可能也会有点意识,但是如果真的很砸钱砸的话,可能会有些风险。因此,暂时这一阶段是要严禁买卖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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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,就是耕种项目内容,中央决定不再由各农庄按照上级指令强制耕种种类,但是主要是以粮食作物为主,经济类作物需要特别审批。虽然说呢,普通的农人确实有那个意识,天大地大不如粮食大,但是为了以防万一,为了盲目的,不种粮食,改种那些钱可能多一点的,这是客观条件,因为粮食产业中央是托底管制,一方面不能太高,另一方面也不能太低,所以挣的肯定没有可能有经济农作物要高。

同时开始总结汇总一号农庄虽然确实起到了试点改革作用,但是毕竟国土很大,每个地方的情况还都不一样。一点是有历史唯物,客观承认的。

因此一号农庄,的主要研究方向是育苗技术的实验用地和农具的测试使用,至于作物的具体本土水土不服问题,每个省会划定地区替代其作用。

同时,农科院要组织下乡。一方面,根据各地情况进行具体落实。另一方面,向农民学习土经验。土法子一切都是为了提高粮食产量,不要管什么法子,土不土,科不科学。

帝国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包括条文,条文也就完成了的。每年也都在宣传乡镇农庄都设立的,有专门的司法专员,这是他体系到思维再到观念,这个东西是需要慢慢熬的。

年年初,帝国才通过三大案,基本确立了法律这个概念,但目前大部分人包括体制内还是权大于法处理问题,不是找法律依据,而是依靠行政命令。赵宇本人也是一直在开始去个人神话处理事情,开始走程序,利用司法,但是目前还属于过渡期。

去年,江南国资改革安民实业改革谈判中,安民实业聘请的律政顾问首次引进系列,对中央文件中违宪行为进行审查。中枢部门不得不撤回文件,算是开了一个先河,也是帝国司法体系的一个重大进步,但是也只是进步,还没有完全建成。因此,行政命令是不得不为之手段。

江南某农庄集中食堂内,江南国资改革后社会陷入动荡,整个系统裁掉不少人,中央也在考虑开放商业体系,但是事先调查要准备好,盲目开可能会直接冲击整个部署。

陈棠江去年走访了几个江南地区的农庄,目前来看,主要问题还是:一,就是农具生产工具的问题。是要客观承认的,大宋帝国的冶炼行业和相关的附属产业是新政以后才组织起来,形成了规模化,并且组了组织的力量进行生产和技术提高,但这也才十几年的功夫,因此产量虽客观上有所提高,但目前帝国军队军队正在进行近代化,所以五大冶炼集团的货品是优先供给给军工部门的,还有科研部门。

目前,相关技术迎来第二次升级,同时正在考量